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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挂牌今年首批11幅宅地 涉及河西、南部新城等多个板块

2023-02-17来源:赣州淘屋网南京挂牌今年首批11幅宅地 涉及河西、南部新城等多个板块

编者按:刚刚南京挂牌今年首批11幅宅地,涉及河西、南部新城等多个热门区域,此外还挂牌了1幅加油站用地及1幅居住于社区中心用地,13幅地块起拍总价166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其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1、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成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拒绝的开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后的详尽规划中适当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放〔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本批次转让地块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拒绝的通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

3、本批次转让地块装配式建筑拒绝以公开发表转让文件誓约不尽相同,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4、住宅混合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中所建商业用房,均可上市销售、出让(公告中另有誓约的除外)。

5、地块其他要求如下:

(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中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

(2)地块坐落于土山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在土山机场未迁往或未获得部队书面同意前,辟构筑物最高点绝对高程不得大于72米。

(3)地块东侧距离特色街巷50米范围内住宅建筑高度为18-30米,距离特色街巷50米以外住宅建筑高度≥35米。

(4)地块配建一处公共开闭所,单个开闭所面积不宜大于120平方米。

(5)地块应与地铁按照共建拒绝作好设计和施工交会,符合并确保地铁的公共交通服务功能和有关建设拒绝,并同意地铁部门同意,地铁四小件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经地铁认可的专有部分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6)为建设高品质新城,地块须打造出高舒适性和低能耗科技住宅,使用以可再生能源作为系统冷热源的集中于空调方式,外立面须使用高品质板材。

(1)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35米。

(2)地块内不允许配建商业。

(1)规划住宅高度不高于35米。

(2)C分区的地面为城市道路,D、F分区的地面为绿地,E分区的地面为河道,上述分区出让范围仅为地下空间,地下空间主导功能为停车、人防、设施设施等。

(1)地块内所建社区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2)地块内需设置一处为基层社区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0平方米。基层社区中心明确拒绝如下:

①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应设置在建筑首层;②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③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④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应设置在1-3层;⑤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⑥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大于150平方米,应设于建筑首层;⑦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不应设置在建筑首层;⑧垃圾收集车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⑨环卫作息场和环卫车辆停放在场,建筑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⑩移动通信基站,用地规模不大于20平方米;以上共计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平方米,由竞得人出资并建设,竣工后无偿接管给雨花台区政府,出让价款总额不做到调整。

竞得人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与江宁区民政局签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接管协议。

(1)该地块为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后全部由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购,用作移往拆迁户.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安置房买入协议。

(1)该地块为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后全部由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回购,用作安置拆迁户。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前,须与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买入协议。

土地交付给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不尽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牵头竞买(另有誓约的除外),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须不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与该竞买人之间存在必要或间接股权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同时与该竞买人报名竞买(不含联合竞买)同一幅地块。

2.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须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3.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获取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登记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和审计报告,通过涉及审查后方可报名。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获取借款、转贷、借贷或其他相关融资便捷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用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的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予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正式成立项目公司(另有誓约的除外)。受让人如须要更改转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甄选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的公司的出资包含、正式成立时间等内容。转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誓约办理完新公司登记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约更改协议》;也可按誓约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约》。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2023年3月1日起,市区、江北新区转让地块的无意竞买人可登岸“南京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发表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申请转让文件,溧水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各区的“网上交易系统”。

2.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6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市区、江北新区转让地块的无意竞买人可登岸“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发表转让网上交易系统”展开网上甄选,溧水区出让地块的无意竞买人可指定各区的“网上交易系统”展开网上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有数有效报价的,转至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表明的时间为准。

4.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明确为:根据地块甄选资格审查情况,转让人于2023年3月17日9:30前,在南京土地市场网及其网上交易系统中发布每个地块限时竞价的顺序,首个地块限时竞价从2023年3月17日9:30开始。待首个地块限时竞价结束后,下一个地块限时竞价在1分钟后自动开始。

5.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待限时竞价结束后另行通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时间累计(2023年3月16日16: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地报价,该地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价;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低禁售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暂停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认竞得人,所有拒绝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调高幅度。

地块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iTunes“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发表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拒绝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竞买人不应严格自律,不得泄漏甄选及竞买信息,对泄漏涉及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划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容许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2.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相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未予归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后收回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定金未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划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予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3.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产生失信行为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4.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于、不认真遵守售后服务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竞得人,经建设部门确认须牵头惩戒的,一并划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予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竞买及研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出让人可应竞得人拒绝,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解释。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发表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主办。

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发表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jy.landnj.cn/welcome.html)

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8.148:801)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j.nanjing.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市区(025)89691812、(025)89691813

江北新区(025)88029883

溧水区(025)57236159

财务咨询电话:市区、江北新区(025)89691821

溧水区(025)5723616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市区、江北新区(025)89691819

溧水区(025)52856433

(市区、江北新区)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18851755506

(溧水区)溧水区公证处咨询电话:(025)5723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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